西宁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西宁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0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审议事项3次。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审议通过《西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2.审议通过《西宁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3.审议通过《西宁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完成情况及202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4.审议通过《西宁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情况及2025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计划》;5.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报告》;6.审议通过《关于支持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应对突发事件相关措施的报告》;7.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将招商银行西宁分行纳入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的报告》;8.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配贷系数执行情形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西宁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设9个部室,6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87人,其中,在编68人,非在编19人。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青海省住房公积金信息中心)隶属于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目前中心内设综合部、财务部、信息部、归集提取部、贷款部5个部门,从业人员19人,其中,在编19人,非在编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968家(其中,西宁中心934家,省直分中心34家),净增单位204家(其中,西宁中心214家,省直分中心-10家);新开户人数3.27万人(其中,西宁中心2.60万人,省直分中心0.67万人),净减人数1.01万人(其中,西宁中心-0.96万人,省直分中心-0.05万人);实缴单位7994家(其中,西宁中心7171家,省直分中心823家),实缴人数36.80万人(其中,西宁中心26.11万人,省直分中心10.69万人),缴存额101.70亿元(其中,西宁中心62.11亿元,省直分中心39.5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62%、下降2.67%、增长6.08%。2025年末,缴存总额997.90亿元(其中,西宁中心611.93亿元,省直分中心385.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35%;缴存余额294.76亿元(其中,西宁中心173.27亿元,省直分中心121.49亿元),同比增长10.3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较上年增加1家。
(二)提取:2025年,17.79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4.07亿元(其中,西宁中心46.16亿元,省直分中心27.91亿元),同比下降7.5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2.83%,比上年减少10.77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703.14亿元(其中,西宁中心438.66亿元,省直分中心264.4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7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7万笔31.3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56%、增长1.26%。其中,西宁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1万笔21.94亿元,省直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6万笔9.37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2.12亿元。其中,西宁中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0.22亿元,省直分中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1.90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13万笔517.21亿元,贷款余额218.9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30%、增加6.44%、减少0.3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4.29%,比上年末减少8个百分点。其中,西宁中心81.31%,省直分中心64.2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5家,较上年无变化。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840笔4.42亿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4.76亿元,异地贷款余额24.54亿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西宁中心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8笔287.20万元,当年贴息额5.70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635笔20.87亿元,累计贴息4320.01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9.37亿元(其中,西宁中心33.64亿元,省直分中心45.73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3.11亿元,1年以上定期60.7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5.52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80718.96万元,同比增长0.42%。其中,西宁中心46890.99万元,省直分中心33827.97万元;存款利息17015.4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63697.61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5.9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49972.67万元,同比增长10.97%。其中,西宁中心30045.45万元,省直分中心19927.22万元;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42595.39万元,归集手续费4511.0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860.54万元,其他5.7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30746.29万元,同比下降13.02%。其中,西宁中心16845.54万元,省直分中心13900.75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10452.67万元(其中,西宁中心2112.22万元,省直分中心8340.4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842.34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451.28万元(其中,西宁中心12751.70万元,省直分中心4699.58万元)。
2025年末,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462.06万元(其中,西宁中心1804.68万元,省直分中心657.3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074.02万元,其中,西宁中心上缴15900万元,省直分中心上缴1174.02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1.06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89亿元。其中,西宁中心提取11.69亿元,省直分中心提取6.20亿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842.35万元,同比增长5.02%。其中,人员经费1970.13万元,公用经费77.71万元,专项经费794.51万元。
西宁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981.6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499.76万元、54.35万元、427.51万元;省直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860.7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70.37万元、23.36万元、36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181.79万元,不良率0.05%。其中,西宁中心0.05%,省直分中心0.0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1.06亿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7.16%,非企业单位占41.98%,灵活就业人员占0.86%。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7.44%,非企业单位占29.96%,灵活就业人员占2.6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0.1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47%,租赁住房占6.50%,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7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17%,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0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67.09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8.33%,比上年末减少2.27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37.8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61.6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55%。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8.06%,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1.94%,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56.36%,30岁-40岁(含)占37.69%,40岁-50岁(含)占5.71%,50岁以上占0.24%;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7.47%,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2.53%。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6.23%(其中,西宁中心91.48%,省直分中心77.98%),比上年增加0.8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西宁中心:
一是加大对青年人租房支持力度,对于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的,年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16800元。对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房的,二孩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年21600 元,三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年26400元。高层次人才房租提取最高额度上浮至其他缴存职工房租提取最高额度的2倍。办理租房提取6.62万人次3.62亿元,较上年分别同比增长12.6%、19.47%,重点向新市民、青年人倾斜,切实缓解租房压力。
二是紧紧围绕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持续优化贷款政策,提升服务质效。全面执行贷款最高额度上调、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等政策,切实做到应贷尽贷,保障缴存职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三是开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提高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支持保障性住房消费与人才安居,服务城市发展。推进贷款缩期业务,降低贷款家庭利息支出,有效缓解还贷压力。优化“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实现全国异地对冲还贷,解决异地职工还贷难题。四是多子女家庭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省直分中心:
坚持租购并举,多渠道、全方位支持缴存人合理解决住房问题,切实满足缴存人租房、购房等住房需求。一是支持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提取。对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的,每户每年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16800元,二孩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年21600元,三孩及三孩以上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年26400元。符合高层次人才标准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的,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上浮至普通缴存职工房租提取最高额度的2倍。二是支持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自住住宅加装和更新电梯。缴存职工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提取,三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且可提取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缴存职工自住住宅加装和更新电梯,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仍不足的,可提取双方父母或子女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缴存职工应承担的费用总额。三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15%,并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二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双缴存职工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西宁中心:
当年机构及职能无变化;新增招商银行西宁分行为归集业务受托银行。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未作变更。
省直分中心:
当年无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方面,新增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经办银行。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西宁中心:
1.积极落实缴存政策。
根据西宁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0534元,下限不得低于西宁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080元。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7328元,下限为208元。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聚焦重点领域拓展归集覆盖面。聚焦园区、规上企业、新就业形态等重点领域,全年新增灵活就业缴存人员1049人,新增月缴存额121.91万元,协调完成东川、甘河管委会共169人住房公积金转入工作。
2.优化提取业务政策。
缴存职工自2025年7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住房贷款的,可提取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及子女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
3.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一是支持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应对突发事件相关措施,缴存人因突发事件影响,列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灾后重建名单,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突发事件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二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配贷系数执行情形,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执行配贷系数,即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不再与借款人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三是调整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15%。四是根据2025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是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工作要求,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履约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重塑信用。
省直分中心:
1.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按2024年度西宁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要求确定为30534元;缴存基数下限按人社部门公布的2024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确定为2080元,且缴存基数调整已实现全程网办。
2.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2025年5月8日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2.1%,5年以上利率为2.6%;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2.525%,5年以上利率为3.075%。同时,根据政策要求及业务需要,修订《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评级规程》《住房公积金贷后逾期贷款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贷款管理制度体系,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为贷款业务安全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西宁中心:
1.金银合作创新模式,普惠金融助力企业。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为企业增信赋能新路径,与10家受委托银行签订合作备忘录,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企业推出专属信贷产品或对企业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促进“金银企”三方共赢。
2.精管细办推行落地,专业规范提质增效。全面推行“精管细办优服务”业务模式,构建起职能清晰、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精细化分层管理体系。创新实施“轮循审批”机制,组建综合业务审批专班,实现全辖业务通办通批,推动中心管理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
3.您说我改畅通渠道,民声呼应精准高效。启动“您说我改”专项服务提升活动,以“多元化、便捷化、精准化”为核心搭建线上互动平台,建立“收集—研判—优化—反馈—评价”全流程闭环机制,推动服务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主动化解”延伸,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4.AI客服智能运行,智慧服务突破创新。上线运行全省首个以真人职工形象定制的住房公积金“AI数字人”智能客服“家家”,融合语言和文字处理等技术,精准识别用户需求,为职工营造沉浸式咨询交互体验,推动政务服务“更精准、更智能、更温暖”。
5.开放网点打造标杆,普惠服务提质升级。深度融合“普惠性”“开放式”服务理念,以建设业务全面、功能完善、服务创新的线下综合平台为目标,打造西宁市首家住房公积金“开放式”服务网点—城东业务点,为城东区范围内缴存职工提供“一站式”办理和“管家式”贴心服务。
6.贷款选择精准多元,安居保障覆盖更广。增设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种类,支持工薪收入群体和低收入人群等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支持省市引进人才工作,将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进行调整。
7.提高额度减轻压力,填补空白强援应急。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额度,实现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尽提”。针对因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受损、造成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形,及时出台相关措施,填补了职工因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空白。
8.对冲还贷优化规则,签约还款更趋便利。取消“签约预留月缴存余额”的限制和“逾期自动解约”规则,“按月对冲”签约和解约业务实现全面网上办理,真正做到“一次签约、全程有效”“签解自由、余额不限”“灵活还款,全面网办”。
省直分中心:
一是深化政务服务资源统筹,实现全省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便民热线双号并行,构建“一号响应、高效联动”的服务新格局,运行以来服务质效显著提升,获职工广泛赞誉。二是牵头推进全省贷款“一件事”落地实施,进一步压缩办事流程,优化群众办事体验。重点围绕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通过精简流程、优化系统功能,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三是牵头推进异地冲还贷业务全省上线,有效破解异地还贷“多地跑、往返跑”难题,切实降低职工办事成本,打通跨区域服务堵点。四是聚焦数字化转型,以AI技术赋能公积金服务,通过AI数字人客服与DeepSeek智能客服双线发力,为缴存职工提供7×24小时无间断精准高效智能服务。五是推进光大银行等新网点布局落地,拓宽中心服务半径,织密便民服务阵地,显著提升服务覆盖广度与可及性。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西宁中心:
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省内异地对冲还贷业务,打破地域限制,缴存职工无需往返两地,线上即可申请直接用本人及配偶异地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提升了公积金使用效率,切实解决了异地缴存职工冲还贷不便的问题,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服务提质增效。接受住建部现场服务指导组、省委、市委网信办和公安部门的网络安全检查和完成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自查,开展等保三级测评和网络安全检测,及时整改漏洞隐患,防范化解风险。定期开展机房和硬件巡检,及时组织应急演练,及时解决硬件故障,保障物理环境安全。持续开展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数据质量评估分数94.31分,较上一年度提升35%,指标合格率提升至78.26%,位居全省前列。
省直分中心:
一是打通省市数据共享渠道,提升政务服务协同效能。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对接标准,实现省市公积金数据互联互通、协同共享,顺利完成全省住房公积金“退休一件事”“贷款一件事”统一接口接入、统一标准联办,打破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地域壁垒和数据隔阂,大幅提升了政务服务协同效能。二是深化公银数据交互,赋能业务高效办理。深化公银合作机制,与10家受委托银行签订数据交互使用合作协议,聚焦业务办理痛点难点,将各类数据接口嵌入业务系统,实现公银数据高效交互、业务协同办理。三是上线好差评模块,强化服务质量监督。完成线上线下全渠道、提取贷款全业务覆盖的好差评评价模块建设,群众办理各类公积金业务均可便捷参与评价、反馈诉求。同时,规范完成14项对接接口业务的好差评数据报送工作,构建了“群众评价、部门整改、全程监督”的服务质量提升闭环,切实增强群众办事获得感和满意度。四是完成征信查询接口上线,规范查询流程。严格按照住建部接口规范,完成征信查询接口及全国贷款次数查询接口的开发和测试工作,顺利实现两项部级接口上线运行和业务系统嵌入,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合规、高效办理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五是规范二代征信数据报送管理,保障数据报送精准及时。严格依据职能,按人民银行要求建立二代贷款征信数据常态化报送机制,规范完成全省8家公积金中心相关数据的取数、校验、上报工作,助力征信体系建设及公积金信贷风险防控。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西宁中心:
中心获奖情况
1.被住建部办公厅评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集体;
2.被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评为2024年度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工作优秀机构;
3.助企增信工作被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第四批典型经验做法。
4.“辞旧迎新沐书香•以书为伴启新程”全民阅读线上答题活动,中心荣获优秀组织奖。
职工获奖情况
1.市总工会“中国梦 劳动美-百载工会情 奋进新征程”西宁市第三届职工百日健步走线上活动,刘巧、苏永花获一等奖、谢法厅、任文邦获三等奖。
2.“辞旧迎新沐书香•以书为伴启新程”全民阅读线上答题活动,孔霞丽、王丽春同志获评三等奖,魏永娟同志获得优秀参与奖。
省直分中心:
2008-2022年连续15年被住建部、团中央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2017年度被中央精神文明委授予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先后于2020年、2025年两次通过复查继续保留荣誉。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西宁中心:
中心将不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投诉案件作为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对拒不建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上门执法,并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开展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决定等工作,全年共受理住房公积金维权案件205起,为236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145.09万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起,执行到账20.97万元,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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