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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件、优流程,把实事办在群众心坎上

 
【来源: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04-15 08:39:38  浏览次数:192

        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近日,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前期调研走访、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立足工作实际,结合深入贯彻落实西宁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工作要求,开展了业务“瘦身”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中心坚持“梳理一项,研究一项,落实一项”的工作原则,重点对涉及广大缴存职工个人的提取使用类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深层次优化,精简办事要件,提升办事体验,让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更便捷、更安全。一是职工在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要求提供“房屋交易契税发票原件”,所需证明要件3项精简为2项。二是对“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方式进行了优化,即在原“先预审、再过户、后审批”的基础上,增加了“先审批、后过户”的办理方式。缴存职工可在房屋还未过户的情况下,凭原不动产权证及其他相关必需要件即行到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过去单一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方式相比,一方面,缴存职工无需等待“换证”,提前提交贷款资料、提早进入审批流程,进一步缩短了办事期限,节约了缴存职工时间成本;另一方面,贷款办理方式的增加,在让缴存职工根据自身实际有了更多选择的同时,有效规避了不动产交易风险,维护了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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