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http://www.xngj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西宁市黄河路23号,联系电话:6135870)
一、概述
2018年,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中心未受理任何依申请公开要求,未受到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一)建立信息审批工作机制。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审批工作机制,各类信息由分管领导签署建议、主要领导审核批复,最后由综合部把关,信息部、客户服务部负责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
(二)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年度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了信息公开操作系统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信息公开技术水平。
(三)规范分类及时发布。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住房公积金工作职能实际,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梳理各类信息,并进行有序归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类。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本中心网站,做到及时发布信息,准确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到2018年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的具体要求,重点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途径。途径之一:通过“西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ing.gov.cn)“政府职能部门(公积金中心)”栏目中主动公开机构设置、项目审批、规划信息等政府信息。途径之二:通过“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xngjj.gov.cn/)”主动公开本机关机构简介、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机关党建、文明创建、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途径之三:通过《西宁晚报》“有问必答”栏目,解答缴存职工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问题。途径之四:通过“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本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机关党建、政策法规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网络申请数0件,信函申请0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68680余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6000余次,当面咨询接待32000余次,网页咨询208次,微信咨询472次。2018年度网站访问量为680000余次,微信公众平台关注量14.8余人,本单位截止2018年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访问量为1204009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住房公积金行政复议、诉讼0件。
六、举报投诉数量及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执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开职责和管理权限,公开办事对象使用公积金所应提供的资料、满足的条件及其他要求,公开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的步骤、环节、时限和结果,公开举报投诉部门和举报电话。全年无投诉事件,公积金业务办理全部实行“零”收费。
工作人员情况。设有1名专职人员从事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是:个别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有不足,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及时性还不够到位,相关人员的培训抓的还不够紧、力度还不够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得还不够深入细致。
2019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设想是:建机制、提效率、强服务。主要工作:一是加大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公开途径,努力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力争把我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扎实、更优质、更高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56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68041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0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0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6800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5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唐崇亮 审核人:曹宁 填报人:刘宇超
联系电话:0971-6135870 填报日期:2019.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