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
名称:西宁地区购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西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职工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所在单位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自由缴存者及省外缴存职工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能力、购房行为真实有效即可申请。
办理材料:
商品房 1、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3、婚姻证明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三份,经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
二手房 1、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3、婚姻证明
4、增值税发票(完税日期不超过一年)
5、二手房房买卖合同(原件三份)
6、过户后的不动产产权证书
集资建房 1、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3、婚姻证明
4、集资房协议书(原件三份,经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
回迁房 1、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3、婚姻证明
4、回迁房协议书(原件三份,经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室 |
中心信贷部 |
铁路分中心 |
大通管理部 |
湟中管理部 |
湟源管理部 |
拉萨管理部 |
格尔木管理部 |
办公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23号国源大厦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 |
青海省西宁市昆仑东路199号 |
青海省大通县桥头镇八一路298号副六栋 |
青海省湟中县鲁沙尔镇庄隆路5号 |
青海省湟源县城关镇青藏路1巷167号湟源丹噶尔青稞大酒店七楼 |
青海省西宁市昆仑东路199号 |
青海省西宁市昆仑东路1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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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市民中心办理点:)
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54号西宁市市民中心二楼北侧1-5柜台(省团校对面)
客服热线:0971-12329或0971-5261111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
市民中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对于具备贷款发放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即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办理流程:开发商项目受理 → 借款人携带贷款所需资料自行选择中心各受托银行,提交银行受理初审 → 中心复核、审批 → 受托银行根据中心审批意见与借款人签订相关合同,并办理相关抵押手续 → 中心复核借款人的放款资料及系统信息,提交财务发放贷款 → 财务发放贷款,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 →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按期还款。本息还清后,受委托银行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 贷款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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