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公积金
1、提取范围:提取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2、提取资料: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须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缴存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无房证明原件、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提取人银行卡账号。
(2)租赁商品房须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缴存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无房证明原件、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提取人银行卡账号,多子女家庭提取还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或家庭户口簿原件(如子女与缴存人未在同一居民户口簿的,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涉及离异或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子女抚养权的材料)。
3、提取时限: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租房有效期内按月或按年提取;租赁商品房的依据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两个月内有效)按月或按年提取。
4、提取额度: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当年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全年实际发生的租赁费用;租赁商品房的,每年提取额夫妻双方合并计算不能超过当年的提取限额16800元,每年提取金额上限参照《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当地房屋平均租金水平确定。对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房的(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二孩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年21600元,三孩及三孩以上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年26400元。
5、注意事项:因本条情形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在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申请。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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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网 点 |
地 址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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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中心业务大厅 |
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3号国源大厦北边业务大厅2楼 |
526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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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铁路分中心 |
西宁市昆仑东路199号永安双厦 |
526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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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通管理部 |
大通县桥头镇八一路298号仁和世家付六栋四楼 |
526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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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湟中管理部 |
湟中县鲁沙尔镇庄隆路5号 |
526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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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湟源管理部 |
湟源县青藏路1巷167号丹葛尔青稞酒大酒店7楼 |
526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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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民中心公积金窗口 |
西宁市市民中心二楼北侧(城中区南川西路154号) |
526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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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行五岔路口支行业务点 |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向北30米处可可西里住宅楼下 |
3839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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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城北业务点 |
城北区小桥大街38号(小桥建北巷旁边) |
5134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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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交通银行业务点 |
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阳光大厦A座1楼 |
6360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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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民生银行业务点 |
城中区昆仑中路102号 |
8257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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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商银行业务点 |
城中区南关街138号(市政府对面) |
821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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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国银行业务点 |
城西区五四大街13号(21世纪大厦楼下) |
6183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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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农业银行业务点 |
城西区五四西路90号(盛大国际南门) |
8170227 |
办理时间:
中心市本级业务大厅、铁路分中心业务大厅: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8:00(中午12:00至下午14:30执行“中午不断岗”延时服务)
市民中心业务点、城北业务点、湟源管理部、湟中管理部、大通管理部:周一至周五 9:00 — 5:00











